假借收购网店骗贷被判14年 网商银行提醒小商家警惕此类骗局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针对当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情况提出了21项措施,进一步筑牢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

《通知》的出台反映了一个严峻问题: 互联网金融的勃兴给广大小商家带来了普惠金融,有些不法分子也瞄准其中的机会编制花式骗局。

其实,金融安全一直都是警方关注的重点,如今有了网商银行这样的科技金融机构助力,安全保障得到了更大提升。

近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就曝光了一起网络骗贷案。案件调查的过程中,网商银行通过科技手段为警方提供线索,不法分子白某、于某精心策划的骗局因此迅速败露,主犯白某也因诈骗罪被判处14年刑期。

2016年6月,白某伙同于某假借收购网店之名,在中介网站找到江苏某天猫店主,买入公司所有股权和名下天猫网店,由此获得了网店前法人的详细信息和天猫账户控制权。紧接着白某在未履行协议约定的变更天猫、支付宝账户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信息情况下,背着前法人并利用其信息,线上申请了一笔贷款,随后放弃网店经营,将骗贷资金全部挥霍。

随后白某、于某如法炮制,雇佣多名无业人员购买店铺,跨越温州、天津、广州等数个地区作案,骗贷四次。

以前,对于警方来说,跨地区调查和网络案件取证是件麻烦事。在网商银行的大数据、智能风控等技术手段助力下,案件调查得以加速推进。

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之下,白某、于某被迅速捉拿归案。二人也因骗贷付出了惨痛代价,被判处诈骗罪,分别被执行有期徒刑14年、5年。

网商银行提醒广大商家注意一下几点:

1、网店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规定和平台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在工商过户和银行、税务登记等全部流程完成之后,才能进行账户和网银交割,在交易过程中更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信息。

2、转让完成后,也要第一时间主动更新店铺信息。

3、如果你有网商银行贷款额度,在签完转让协议后,也要记得第一时间打电话给网商银行(95188-3)更新信息。不知道自己是否有额度的,可以在【支付宝】—【我的】—【网商贷】里查询。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插入图片请使用ssl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