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原标题: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588号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审议事项及相关内容已于2022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8,096,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359%。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为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3,483,0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673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13,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29%。

3、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以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二)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配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096,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5,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683,9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9%;反对10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88,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7690%;反对10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23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常晖、林煌彬

3、结论性意见: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高管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2-061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57.7万元(含本数)。

2、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业绩激励基金和自有资金。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的的持股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共8位人员。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根据《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的规定,承诺在收到十四五业绩激励基金的3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股票购买金额由分享的税后激励基金与部分年度基本薪酬(指除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构成。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结合市场以及公司股价等情况择机实施。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若遇监管机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存在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股票,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及其他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9、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激励基金和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签署的《业绩激励承诺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2-062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

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秀彪先生

(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202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西贝拉”)为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9,00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等。

鉴于威乐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为支持公司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持续发展、保证威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加西贝拉在原有担保额度基础上对威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5,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下一年度新的担保额度止。本次增加5,000万元担保额度后,2022年加西贝拉对威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为1.4亿元。

被担保对象威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对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加对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方便股东表决,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对第一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长虹华意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2-063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22年10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锦先生主持,监事陈思远先生、周钰女士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在原有担保额度基础上对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5,000万元,是基于威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缓解威乐公司资金压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增加对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被担保对象威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对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2-064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对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

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202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西贝拉”)为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9,00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等。

鉴于威乐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为支持公司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持续发展、保证威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加西贝拉拟在原有担保额度基础上对威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5,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下一年度新的担保额度止。本次增加5,000万元担保额度后,2022年加西贝拉对威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为1.4亿元。

二、 公司预计担保与实际担保的情况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2022年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6,968万元(其中人民币56,000万元,欧元3,000万元,欧元按2022年9月30日汇率6.9892折算人民币20,968万元),占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41%。

本次增加5,000万元担保额度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81,9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87%。具体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东风路1888号

法定代表人:周建生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空调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136万元,负债总额17,329万元(其中:贷款总额7,6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932万元),净资产-5,1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2.79%;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943万元,利润总额-358万元,实现净利润-1,822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6,058万元,负债总额20,963万元,(其中:贷款总额6,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587万元),净资产-4,905万元,资产负债率130.54%;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340万元,利润总额288万元,实现净利润288万元(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该公司产权关系如下图:

本公司持有加西贝拉53.78%的股份,加西贝拉持有威乐公司75%的股权,卢辉等13位自然人持有威乐公司25%的股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威乐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新增担保为连带担保责任的信用担保,被担保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内容以各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鉴于威乐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为支持公司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持续发展、保证威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加西贝拉拟在原有担保额度基础上对威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5,000万元。

2、担保风险

被担保人威乐公司经营正常,其多数董事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由加西贝拉推荐,公司能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效地控制担保风险。被担保人威乐公司已签署《反担保承诺函》,承诺用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对担保方为其提供的担保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3、其他股东担保情况

威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加西贝拉持有威乐公司75%的股份,对威乐公司的经营有高度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4、反担保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被担保对象威乐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承诺用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对加西贝拉向其提供的担保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包括:基于担保合同为债务人代偿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偿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担保合同约定需代为承担的一切费用)以及为实现追偿权所发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该反担保承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81,968万元(其中人民币61,000万元,欧元3,000万元,欧元按2022年9月30日汇率6.9892折算人民币20,968万元),占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87%。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为76,968万元(其中人民币56,000万元,欧元3,000万元,欧元按2022年9月30日汇率6.9892折算人民币20,9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1%。截至目前担保余额59,401万元(其中人民币42,500万元,欧元2,347万元按2022年9月30日汇率6.9892折算人民币16,404万元;美元70万按2022年9月30日汇率7.0998折算人民币49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其中:本公司为华意荆州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为华意巴塞罗那担保余额2,347万欧元、70万元美元,为格兰博担保余额为14,000万元,为湖南格兰博担保余额为12,5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为其子公司威乐公司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

上述担保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批准程序,无逾期担保与涉诉担保。

七、其他相关说明

1、以上预计的担保金额为公司对外担保上限(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为准。

2、被担保对象威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下一年度新的担保额度止。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2-065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13: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1)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2.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查阅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2. 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 登记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33000

会议联系人:杨茜宁、胡姝颖

联系电话:0798-847023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04 投票简称:“华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议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对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乐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西贝拉”)在原有担保额度基础上对威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5,000万元,有利于缓解威乐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被担保人威乐公司经营正常,其多数董事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由加西贝拉推荐,公司能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关于增加对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李余利 任世驰 林嵩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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